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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应适用哪年的赔偿标准?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0年02月08日作者:lx
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时应适用哪年的赔偿标准?
(公安部交管局 2005年11月21日)
山东省枣庄市交警支队事故科问:
事故发案和调解时间相隔很长,在事故调解时,是适用案发时的补助标准还是适用调解时的补助标准?
答: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[2003]20号)第三十五条“本解释所称‘上一年度’,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”的规定精神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时,应当按照“从后”的原则,以调解时的各项赔偿标准为准。